日期:2017-04-07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現將《2017年福建省建筑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切實做好2017年建筑業改革發展工作,推動我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附件:2017年福建省建筑業工作要點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2017年建筑業工作要點
2017年,全省建筑業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的部署要求,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加快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促進我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重點做好五個方面工作:
1.促進行業轉型升級。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出臺我省具體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我省建筑業改革發展。適時召開全省建筑業發展大會,部署建筑業改革發展重點任務。發揮重點骨干施工總承包企業引領作用,繼續實施建筑業龍頭企業計劃,修訂龍頭企業選定標準,爭取新增3家特級總承包資質企業。支持發展總部經濟,吸引省外優秀企業及央企到福建落地。積極爭取建筑業改革試點政策,引導中小型施工總承包企業向具有較強專業技術優勢和特色的專業施工方向發展,打造差異化競爭優勢。扶持競爭力強、特色明顯的裝飾裝修、古建筑、幕墻、隧道等專業化企業以及建機、模架等一體化企業,引導勞務班組成建制發展,培養小微專業作業公司。
2.推行組織方式轉變。貫徹落實《福建省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在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組織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重點在裝配式建筑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健全完善工程總承包的政策措施,培育集設計、施工為一體的工程總承包龍頭企業。
3.推廣新型建造方式。推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生產基地建設,力爭全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工程包完成投資32.5億元,實現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在各設區市全覆蓋。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出臺《福建省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明確我省裝配式建筑的發展目標、任務及具體政策措施。全年動工建設裝配式建筑不少于300萬平方米,其中預制混凝土裝配式建筑不少于200萬平方米。召開全省裝配式建筑工作現場會,繼續組織開展裝配式建筑業務培訓,加大行業宣傳力度。組織編制部品部件配套標準和圖集,加強裝配式建筑關鍵技術和重大科技成果研發。出臺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評選辦法。依托省建筑產業現代化協會開展部品部件認證工作,開發裝配式建筑質量追溯系統。
4.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構建全省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健全完善企業和人員信息公開平臺。探索分區域分步實施項目勞務人員全員持證上崗制度,全面推行勞務實名制管理。健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完善信用綜合評價系統,組織實施2016年版信用評價標準,將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情況納入評價范圍。完善防止農民工工資拖欠長效機制,實施欠款和欠薪“黑名單”制度,鞏固工程領域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成果。配合財政部門做好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償還工作。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落實建筑市場“雙隨機”動態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違法發包、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建筑市場違法行為。
5.健全招投標制度。組織開展完善施工招投標制度調研,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辦法,遏制圍標串標、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等違法行為。推進電子化招標投標,配合發改部門建立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出臺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綜合評價辦法,組織開展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著力規范招標代理行為。指導服務工程總承包試點項目和裝配式建筑試點項目招投標活動,總結完善試點項目招投標過程存在的問題。
6.推進工程計價工作。創新定額編制方式,完善定額編制制度,建立定額參編單位和技術專家庫,培養定額編制專業技術人才。制定各專業工程量清單計量規程,新編概算定額、仿古建筑工程與抗震加固工程預算定額,制訂人工費管理辦法。開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綜合管廊、軌道交通概算定額專項調研,及時發布相關部品部件價格信息。加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監管,組織定額交底和培訓。規范價格信息的發布和使用,研究制定我省價格信息使用辦法,重新梳理市級發布的綜合價格信息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