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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0-13
10月13日,湖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明確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相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指出: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建設單位應將全部工程文件(含主審要件、非主審要件)移交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建設單位未按承諾按時移交工程檔案的,通過“系統”自動發送提醒信息。超期仍未移交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 59 條規定予以處罰,并按規定認定不良行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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